為獎勵校外專案計畫之申請,提高通過率、可執行率與完善率,特訂定專案計畫配合款申請,請於申請專案計畫配合款時注意以下要點:
1.本專案計畫配合款申請人僅限教師。
2.計畫規定最低配合款比例若超出總經費之20%,請於計畫申請截止日二週前完成簽請學校同意。
3.專案計畫配合款需在計畫申請截止日前一週提出申請。
4.專案計畫配合款已更新為電子表單,申請路徑:校務新系統→公用系統→X02電子表單簽核系統→表單申請作業→FM-10820-011-1120323弘光科技大學專案計畫配合款申請表暨經費分配表。
5.配合款申請時請檢附計畫徵件公文或辦法,且須註明學校配合款之說明,以及檢附計畫書相關頁面(基本資料,包含計畫名稱、申請人、執行期間及計畫經費)。
6.本表單已更新至112.05.25版本,請以最新版本填寫。
校內申請流程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 黃芳慈 (校內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