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教師學術研究獎勵金

 

Q1. 研究獎勵金類別?
A:
 
  1. 學術研究獎勵金:政府機關研究計畫結案日起算二年內不限件數,獎勵金為計畫管理費之45%,於計畫結束繳交結案報告後一次申請,若單件計畫獎勵金低於新台幣一千元者,不予獎勵。
  2. 研究獎項:獲國際級或國家級獎項於得獎日一年內提出申請,並經學發會會議以專案審查通過後給予獎勵。
Q2. 研究獎勵金的申請時間?
A: 每年約4月及10月,由研發處通知符合資格之教師上傳佐證資料。

審核辦理期間:每年5月1日至31日止及10月16日至11月15日止。

Q3. 申請研究獎勵金,需上傳什麼佐證資料?
A:
  1. 學術研究獎勵金
    (1) 政府機關計畫:
    A. 契約書或核定公文
    B. 經費表
    C. 結案報告
    (2) 國科會計畫:
    A. 核定清單
    B. 結案報告
  2. 研究獎項:足夠證明之得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