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您好: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13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3237號函說明,請本校爾後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應先針對是否符合學術倫理規範審核後再報部。
因此,凡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者應先進行計畫內容比對。
比對規範由各院制定,請依各院公告標準及期限,填寫學術倫理切結書,連同比對資料送交給各院助理!
由各院彙整名單及切結書掃描檔給研發處備查。
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iThenticate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及華藝Symskan文獻相似度檢測服務。
附件:弘光科技大學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學術倫理切結書
徵件內容可參閱:【第2次公告】函轉113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研發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