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隨到隨審

2025 年 12 月 16 日 研發處謝佩璉

函轉國科會徵求「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資訊:

一、計畫宗旨
國科會定位以我國科技發展高度,聚焦前瞻科研成果產業化,促進新興產業領域所需之科研技術發展,並扣合組織政策方向,推動「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企業進行產學合作,共同投入研發,並協助企業進行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培育。

二、本計畫分下述三型

(一)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

  1. 合作企業總配合款中提供申請機構研究發展經費每年不得少於四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以不高於前述之經費為原則,主導合作企業金錢出資予申請機構每年應達二千萬元以上。
  2. 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

(二)產學研發中心型計畫

  1. 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一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最多以一千萬元為原則,主導合作企業出資每年應達五百萬元以上。
  2. 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

(三)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

  1. 一般領域

(1) 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五百萬元,且須高於申請計畫補助款。

(2) 執行期間為一年。

  1. 運動科技領域

(1) 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二百萬元,且須高於申請計畫補助款,其中企業配合款之50%得以提供設備折抵出資

(2) 執行期間為一年。

三、計畫申請
(一) 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審查通過之計畫將依本會實際核定日期開始執行(非固定起始日)。
(二) 於當年度7 月1 日後申請或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時,審查通過之計畫原則納入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三) 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應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本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

四、注意事項
(一) 依本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三) 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四) 應將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概念納入研究考量,進行研究設計與團隊組成,及說明具體呈現落實作法。
(五) 有關「國科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請至本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https://law.nstc.gov.tw/)查詢參考。
(六) 各計畫徵求說明及申請書格式,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之「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及「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創新產學合作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下載利用。

五、聯絡人
(一)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產學處電話: (02)2737-7232。

六、敬請申請人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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