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建置功能性磁振造影儀及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至113年07月05日前止

2024 年 6 月 14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建置功能性磁振造影儀及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資訊:

 

一、計畫重點:為提升國內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者之功能性磁振造影(fMRI)設備需求,徵求申請機構建置fMRI儀器並供相關領域研究者使用及人才培育。

 

二、申請資格:

(一) 申請資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構,且設有人文及社會科學、醫學、工程或相關系所。

(二)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資格:

  1. 計畫主持人應為人文與社會科學學者。
  2. 共同主持人需為熟知建置fMRI儀器在大腦心智功能研究之重要性並瞭解其研究特質者。
  3. 申請機構可視計畫需要,邀請各相關領域或跨校具有相關專長的學者擔任。

 

三、計畫資訊:

(一)本計畫分為「第一階段建置期」及「第二階段共同使用服務期」兩階段進行(內容詳見徵求公告)。

(二)若計畫欲編制「配合款」,請依弘光科技大學專案計畫配合款申請要點辨理。

(三)本計畫恕不接受申覆。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本案如有申請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洪小姐,電話: 02-2737-7552,email: yhhong@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7月05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