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2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資訊:
一、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企業進行產學合作,共同投入研發,以強化企業新興領域專利布局、產業標準建立或系統整合,並協助企業進行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培育。
二、本計畫分下述三型,定義如下
(一)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限國內企業)共同聚焦下世代前瞻技術研發及培育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協助我國產業維持世界領先地位。
(二)產學研發中心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共同設立產學研發中心,建立長期穩固之合作關係,透過研發企業先端技術及培育產業技術研發人才,促進產業發展。
(三)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聚焦具產業競爭領先優勢之解決方案,鼓勵發展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後續建立長期產學合作模式及衍生下世代創新技術。
三、欲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則應於112年6月26日(星期一)前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本會通知期限內,向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產學類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提送計畫申請書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產學處 電話: (02)2737 7232 。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07月1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