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3年度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至113年05月15日前止

2024 年 4 月 24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113年度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資訊:

 

一、透過國內法人或學研機構擔任培訓單位,提供實務訓練(On-the-job training),並至少包含6個月以上的產業實習,累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的實務經驗和核心技能,並媒合至產業就業,以培養產業創新發展所需之跨域高階人才,協助企業創新發展。

 

二、計畫申請

(一)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必須邀集合作廠商共同規劃並提供至少6個月(含)的業界實習訓練。提供業界實習訓練的機構及實習訓練內容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業界實習訓練場域必須為產業之工作職務。
  2. 合作廠商必須為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並配合培訓單位共同規劃及提供訓儲菁英相關實習訓練之業者。此外,合作廠商應配合編列至少每人每年九萬元,由自籌經費支應,以支付訓儲菁英各類獎金如績效獎金、結訓獎金或提早就業獎金等。單一廠商參與本期計畫提供至多2名實習機會。

(二)計畫審查程序分為初審及複審二階段,申請機構應就培訓單位執行實績及合作廠商待解決產業技術議題,提出具體培育作法及相關規劃,以利擇優遴選培訓單位。

(三)計畫推動重點:擴大培訓人文社會領域及取得本國學位之優秀外籍博士級人才,並強化鏈結數位經濟及中南部(雲嘉南高屏)地區廠商參與

(四)計畫補助期程: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三、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會計畫徵求專區、產學及園區業務處網頁公告事項。

 

四、本案聯絡人

(一) 聯絡人:黃鈺雯 小姐

(二) 聯絡電話:03-5732961

(三) Email:carriehuang@itri.org.tw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5月15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