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淨零排放」研究計畫資訊:
一、四大分項計畫:
(一)永續能源之氫能發電科技與落實應用
(二)永續能源之再生能源前瞻科技與落實應用(海洋能)
(三)永續能源之儲能與電網系統整合科技與落實應用
(四)碳捕捉再利用前瞻科技研發與落實應用。
二、申請說明:
(一)每一總計畫主持人以申請/執行1件「淨零排放」研究計畫為限。
(二)計畫類型: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須至少3項子計畫及3位學者參與)。
(三)補助經費:每年不超過新臺幣1,100萬元為原則。第二年若規劃進行研發成果產業化則第二年度經費以不超過1,700萬為原則。
(三) 申請書中,需明列包括:(1)技術亮點、(2)技術里程碑、(3)查核點、(4)評量指標、(5)研發成果驗證方式;碳捕捉再利用分項計畫申請書中,除明列前述(1)至(5)點外,需增列(6)LCA全生命週期減碳效益之估算。
(四)本計畫屬專案計畫,審查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三、計畫徵求說明會:
(一)舉辦時間:113/11/06(三) 上午9:00~11:00。
(二)舉辦地點:
(三)報名網址:https://site.etop.org.tw/netzero
四、本案聯絡人:
(一)國科會工程處:莊慶安副研究員、許博硯專案助理研究員,Tel:(02)2737-7372
;E-mail:cchuang2@nstc.gov.tw;paulhsu@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12月2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