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構想書~至113年09月16日前止資訊:
一、資格說明及徵求領域:
(一)資格說明:計畫主持人: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並具下列三款之一情事,且經申請機構依其相關學術審查程序審查後推薦之研究學者:
(二)徵求領域:
二、申請說明:
(一)申請方式與時間:本計畫分構想書及計畫書兩階段申請,計畫均以英文撰寫,俾便進行國外審查作業。惟「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若特殊情形,得就中文或英文擇一撰寫。計畫申請文件不全,不符合規定或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均不予受理。
(二)本計畫得為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其中單一整合型計畫應由總主持人統整全部計畫工作之內容與經費,並述明共同主持人之計畫分工。
(三)本計畫規劃一期 5 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 114 年 8 月 1日至 119 年 7 月 31 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四)兩階段申請流程:本計畫分為「構想書」、「計畫書」階段,須於規定時間內至本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造具名冊函送本會。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
(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承辦人)
四、本案聯絡窗口:
(一)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本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7.
(二)本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