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至114年1月1日前止

2024 年 11 月 11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資訊:

一、申請規範:依本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一)計畫主持人已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中或逾執行期限,而尚未出版或未經審查而逕行出版者,不得提出新年度專書寫作計畫。

(二) 專書寫作計畫不含編注、教科書及譯注計畫,寫作範圍詳見附件要點第四點。

 

二、專書計畫申請表格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三、專書寫作計畫之智慧財產權及其成果,除經認定歸屬本會所有者外, 全部歸屬申請機構所有,其專利申請、技術移轉、著作授權及權益 分配等相關事宜,由申請機構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政府科學技術研 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1月1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