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科普活動計畫」~至114年01月14日前止

2024 年 11 月 12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科普活動計畫」資訊:

 

一、計畫說明:

國科會公開徵求本計畫,鼓勵辦理多樣化的科普活動,將科學知識變成易懂的實驗與演示,讓民眾親近科學,體驗生活中的科技應用。

(一)活動計畫應設定受眾之主要年齡層,如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及以上之學生,以及一般民眾等,以提供符合受眾需求的科普內容,並應以開放報名參加方式辦理為原則,惟如因主題需要,得設定參加民眾年齡層以外之背景條件。

(二)本計畫鼓勵為女性、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者等族群規劃科普活動,提供學習科學的機會,以縮短學習落差。

(三)計畫主題請擇一進行規劃:

  1. 科學實驗設計與推廣(含偏(原)鄉科普教育)
  2. AI人工智慧學習運用與推廣
  3. 鼓勵女性投入科學
  4. 全民科學週
  5. 大型科學營或科普展演整合行銷

※註:上述1~4須依校內申請截止日前送出。主題5為隨到隨審,計畫主持人應事先洽詢本案聯絡人是否符合資格。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程介於114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為原則,並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五)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二、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曾黛如科長,電話:(02)2737-7764;何茹婷小姐,電話:(02)2737-7594。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1月1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四、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五、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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