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轉國科會徵求114 年度「人工智慧驅動藥物開發先導計畫」資訊:
一、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申請機構須為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構,且每一機構至多提出一件申請案。
(二)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
(三) 計畫主持人須確認計畫成員符合上述規定,鼓勵跨領域團隊組成。相同或相似題目、內
容之計畫已獲其它單位補助者,不得再向本會重複提出申請。
二、計畫類型及執行期間
(一) 計畫類型:本計畫以單一整合型計畫型式推動,鼓勵以跨領域或單位合作模式組成研究
團隊提出申請案,獲推薦補助之計畫列入本會推動規劃案件數計算,計畫內不核支計畫主持
人及共同主持人規劃費。
(二) 執行期間:預計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10個月)。
三、本計畫屬專案計畫,無申覆機制。
四、聯絡人
(一)本案聯絡人::李芳蘭科長(fllee@nstc.gov.tw,02-2737-7511)、程沛文副研究員(pwcheng@nstc.gov.tw,02-2737-7545)。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7月01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