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3年度國科會與芬蘭雙邊合作人員交流2年期計畫資訊:
一、為鼓勵臺灣與芬蘭雙方研究人員在各領域進行合作研究,於2021年重新洽簽科學合作協定,公開徵求臺芬雙邊人員交流計畫,以共同補助雙邊計畫內研究人員(需具博士學位者)之短期交流互訪之2年期計畫,每年以補助3件為原則。
二、審查重點項目
(一)主持人及其團隊研究表現
(二)計畫內容之學術性
(三)計畫內容之國際合作
(四)經費補助金額之妥適性 。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計自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經費每案每年約為新臺幣500千元。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09月1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