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3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資訊:
一、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雙方互訪人員,分別向本會及愛方(ETAg)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檢送本公告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訊並已公告於本部網站。
二、以歐盟Horizon Europe計畫第2支柱之6項重點領域群為原則。包括:
(一) Health
(二) Culture, Creativity and Inclusive Society
(三) Civil Security for Society
(四) Digital, Industry and Space
(五) Climate, Energy and Mobility
(六) Food, Bio-economy, Natural Resources, Agriculture and Environment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明(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補助案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國處林惠珍助理研究員,hclin@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12月28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