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4年國科會與西班牙高等科學研究委員會雙邊人員交流計畫資訊:
一、合作研究計畫案須由臺灣與西班牙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會與西班牙高等科學研究委員會(CSIC)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書始得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無法受理。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
臺灣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資格。西班牙計畫主持人須符合CSIC補助的研究人員。
三、補助類型:
人員交流計畫:補助合作計畫下之短期訪問或研習,以2年期計畫為限。計畫內研究人員(得包含博士後及博士生)赴對方進行短訪或研習所需之費用。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國處胡敏琪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09月11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