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4-2026年臺灣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協議國際合作計畫資訊:
一、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本案分「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及「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兩類,核給1-3年期計畫。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項目為原則:
(一)Neuroscience (神經科學)
(二)Energy efficiency technologies, including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tion, thermal energy technologies (能源效率科技)
(三)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材料科學與工程)
(四)Smart Vehicle (including AI and electromobility) (智慧駕駛)
(五)Quantum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
(六)Space research (太空科技)
(七)Semiconductors (半導體)
三、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補助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1,200千元為原則;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則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3,000千元為原則,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長不得超過3年。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余沁琳小姐,電話:(02)2737-755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06月13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