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臺及中東歐國家雙邊合作研究人員互訪交流(PPP)計畫資訊:
一、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及波方(PAS)、保方(BAS)、匈方(HAS)或斯方(SRDA)提出。任一方未收到計畫,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依本會與旨揭協議機構所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2024年受理申請日期分別如下:
臺波 (NSTC-PAS) |
臺保 (NSTC-BAS) |
臺匈 (NSTC-HAS) |
臺斯 (NSTC-SRDA) |
4月1日 | 5月1日 | 5月17日 | 10月1日 |
三、本案聯絡人
(一)臺波(PAS)、臺匈(HAS)及臺斯(SRDA)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7557。
(二)臺保(BAS)相關計畫內容詢問, 請洽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三)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
臺波 (NSTC-PAS) |
臺保 (NSTC-BAS) |
臺匈 (NSTC-HAS) |
臺斯 (NSTC-SRDA) |
7月12日前止 | 7月24日前止 | 9月23日前止 | 11月25日前止 |
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