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2027年度臺波(NCB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依本會與本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於2012年簽署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
合作領域:
Neuroscience (神經科學)
Energy efficiency technologies, including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tion, thermal energy technologies (能源效率科技)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材料科學與工程)
Smart Vehicle (including AI and electromobility) (智慧駕駛)
Quantum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
Space research (太空科技)
Semiconductors (半導體)
二、計畫申請說明:
(一)臺方主持人資格: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合計畫、)
(二)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三) 每件計畫須由臺灣及波蘭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分別提送本會及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申請案無法成立。
(四)本案不受理申覆。
三、計畫類型說明
(一)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臺波雙方學術機構研究人員共同組成一個計畫團隊。
(二)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1.國內所組成計畫團隊必須鏈結國內研究型法人(如國家實驗研究院或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參與計畫,並有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國內公司以經費自籌或提出配合款參與者優先考量。
2.波方計畫團隊申請人以業界(公司)為主,並得以與聯合大學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7557。
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6月07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