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2027年臺匈(NSTC-HAS)雙邊合作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資訊: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
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參與人員得為共同主持人、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生。
二、執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二年期為原則)。註. 第一年計畫執行完成,報告書審查通過後,始核定第二年計畫。
三、審查:
(一) 以下任一情況之申請案恕不受理:單方提出計畫申請書、逾期申請、申請資料不齊全。
(二) 申請案經本會及匈方(HAS)各別獨立審查,並經雙方比對審查結果後,共同選定推薦補
助計畫。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請洽(1)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Email: vvlee@nstc.gov.tw(2)潘琮仁先生,電話:02-2737-7557,Email: lexpan@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9月23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