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2027年臺波(NSTC-PAS)雙邊合作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資訊: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
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參與人員得為共同主持人、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生。
二、計畫申請說明:
(一) 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及PAS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合作案不成立。
(二) 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6年1月1日開始,為期2年,我方以雙邊人員交流計畫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三、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7月11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