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徵求2022年度臺英(MOST-NERC)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2年期)資訊: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二、申請案經本部與NERC共同選定補助者,本部得主動增核國際合作研究主持費新臺幣每月五千元(計畫主持人每月已支領研究主持費合計超過新臺幣二萬五千元者,不予增核);惟計畫主持人於各類國際合作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一份國際合作研究主持費。
三、補助計畫以2年期計畫為原則,臺英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我方補助「擴充加值」經費每案以新臺幣600,000元/年為上限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3月6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