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徵求2023-2024年台灣與比利時荷語區科學研究基金會(FWO)雙邊合作人員交流計畫資訊:
一、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申請本部專題研究計畫資格者,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最高為新臺幣240,000元。
二、本項申請案須由臺、比雙方計畫主持人 分別向本部及協議單位(FWO)同時提出申請 ,且內容須經雙方同意,申請案始獲成立。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國司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4月5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