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與波蘭科學院、保加利亞科學院及匈牙利科學院徵求2023年雙邊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資訊:
一、為培養國內年輕研究人員國際合作經驗,累積國際學術人脈及增進國際移動力,本部與波蘭科學院(、保加利亞科學院BAS)及匈牙利科學院(分別簽署合作協定及瞭解備忘錄,推動雙邊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ProjectBasedPersonnelExchangeProgram,以下簡稱PPP計畫以促進雙邊研究人員研擬合作研究計畫,深化科技合作。
二、雙邊計畫主持人應於各申請截止期限前,分別向本部及波蘭科學院(、保加利亞科學院(與匈牙利科學院(等歐方補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案始能成立。
三、我方每件計畫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4萬/年,不補助研究計畫支出(如人事費、材料費、電腦使用費)。模式為派遣方補助出訪人員之交通費及保險費;接待方補助來訪者於該地生活費的方式。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國司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余沁琳小姐:2737-755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如下表所示,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重要時程 | 臺波PAS | 臺保BAS | 臺匈HAS |
申請受理日期 | 5月4日 | 5月4日 | 5月14日 |
校內截止日期
(以機構發文日為準) |
7月26日 | 7月26日 | 9月26日 |
核定公告 | 2022年12月間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會議時程延後等,科技部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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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期限 | 1.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原則,科技部得配合實際核定公告日期調整
2. 第一年計畫執行情況不佳者,本部得不核定第二年度計畫。 |
六、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