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訊息~
一、依本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相關申請人務必先詳閱各項規定。
※金額規定:
1.研究助學金:每月6千元,計畫8個月總計4萬8千元。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二、申請方式: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描成電子檔上傳
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
三、申請資格:
(一)學生資格(限大專學生,陸生不得提出申請):
1.二年制一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
2.四年制二年級、三年級
3.五專制三年級、四年級及二專制一年級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2.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即二個計畫)為限。
(三)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四)指導教授與學生相互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四、申請程序:
| 步驟一、申請學生 | 步驟二、研發處 | 步驟三、指導教授 |
| 1.填寫C801 2.上傳申請文件 (1) 申請書-C802、C803 (至系統下載製作) (2) 歷年成績單(含114-1) (3) 六小時學術倫理證明文件 3.系統繳交送出 |
1.確認申請資格及上傳文件 2.代簽核「系所主管」程序 |
1.至系統更新資料 (1) 基本資料-C301 (教師職稱須與聘書職稱相符) (2) 學術著作資料-C302 2.上傳初評意見表-C804 3.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 4.系統彙整送出 |
*請指導教授務必敦促首次申請計畫的學生盡早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未依規定完成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研發處確認收件後會代簽核「系所主管」程序,待簽核確認後指導教授始可登入系統完成作業及彙整送出,才算完成同意指導動作。若未依規定時間完成者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五、系統申請截止日:115年2月12日(四)止
(截止日為步驟三、指導教授系統彙整送出之截止時間,請注意系統申請截止時間~儘早作業以免系統塞車)
六、檢附相關資料,亦可至國科會官網(https://bit.ly/4p5dU2c)下載。
七、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847、7440、7568、7567、8010。
備註: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04,E-mail:oskey623@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