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研究計畫預估申請時程


補助單位 名稱 申請日期
國科會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 依國科會來文辦理,一年一期。
每年申請時間約12月底。
國科會 「專題研究計畫」隨到隨審 1.依國科會規定,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之資格為:
(1)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自起聘日起三年內得提出申請,並以1件為限。
(2)
申請機構現職人員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自獲博士學位之日起或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日起三年內得提出申請,並以1件為限。
(3)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並以1件為限。
(4)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5)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檢附有效證明文件。
(7)經醫師診斷確認懷孕事實起至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連續期間內,且無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檢附足資證明懷孕或生育事實證明文件。
(8)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男性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檢附足資證明文件。
2.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以申請ㄧ件為限,申請之前提為「從未申請過」國科會計畫,符合上開申請資格,如前已申請但未獲通過者,不得再行申請第六款至第八款每年得申請一件,於前一計畫執行期滿前三個月內,亦得提出申請。
國科會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依國科會來文辦理,一年二期。
申請時間:
第1期:約5月份
第2期:約11月份
國科會 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需於會議前六星期將申請資料系統繳交送出,並以電話通知研發處,以利協助系統送件。
國科會 科技人員國內/外短期研究 依國科會來文辦理,一年一期。
每年申請截止日約7月份。
國科會 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依國科會來文辦理,一年一期。
每年申請截止日約2月中旬。
國科會 補助延攬博士後研究人才 申請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延攬申請書。
專案申請。
教育部 徵求重點性計畫 依教育部相關機關來文辦理。
請各位老師注意研發處公告。
衛福部 年度科技研究計畫 依衛福部相關機關來文辦理。
請各位老師注意研發處公告。
其他
政府機關
研究計畫 依相關政府機關來文辦理。
請各位老師注意研發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