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Q1. 如何申請「本校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A:
  1. 本補助適用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每一位教師每年度以獲得補助2次為原則。
  2. 本校教師須依校外申請機構之申請期程先行向校外機構申請補助,若未獲任何補助,或只補助部分項目經費,得依「弘光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要點」向學校提出申請補助。若因申請校外機構補助核定時間較晚,教師可同步申請校外機構及校內之補助,本校得視校外機構補助項目,酌以補助未補助項目
  3. 檢附文件:
    (1) 弘光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審查申請表
    (2) 申請表所列相關文件(包括:校外機構申請補助之申請資料證明文件影本、擬參加之國際學術會議議程、會議論文接受函影本、擬發表之論文摘要及論文全文影本、國科會格式之個人資料表、會議有關資料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4. 表單下載路徑:弘光首頁→行政單位→研究發展處→單位列管文件→表單下載→FM-10800-001
Q2. 「本校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期程?
A:
  1. 本補助之申請須在會議舉辦日之2個月前完成申請流程後送達研發處,逾期不予受理。
  2. 新聘任的新進教師申請補助,應於學術會議舉辦日之1個月提出並完成申請流程。
Q3. 「弘光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相關經費核銷注意事項?
A:
  1. 獲得本項補助之教師,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至本校差假管理系統(新校務資訊系統-人事系統-D08差假管理系統)填具「公差假請假申請單」,七日以上請假應確實以簽呈提出申請。
  2. 獲得本項補助之教師,應於國際會議結束後1個月內依規定檢附下列文件,擲送研發處(A312)辦理經費核銷作業。
    (1) 弘光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書:包含書面資料、會議議程表及報告書電子檔(pdf或word格式)與獲邀演講、口頭發表活動照片。
    (2) 檢附相關證明如下:
    A.交通費:機票購票證明包含機票票根及電子機票、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及登機證存根。
    B.註冊費:繳交收據正本。(收據上須加註「弘光科技大學」)
    C.支出費用若以刷卡方式付費,請提供刷卡單。
    D.已完成簽核流程的核准假單及請假簽呈。
    (3) 弘光科技大學出差旅費報告表
    (4) 弘光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結案表
    (5) 表單下載路徑:弘光首頁→行政單位→研究發展處→單位列管文件→表單下載→FM-108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