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年度臺捷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研究計畫資訊: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二) 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
二、本計畫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會及捷克技術署(TACR),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計畫期程
(一) 本徵件補助1-3年期計畫。
(二) 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執行期程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合作領域
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七項為原則:
(一) 綠能 (Green Energy)
(二) 人工智慧應用(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s)
(三) 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 (Health care and Biomedicine)
(四) 資訊安全 (Cyber Security)
(五) 先進農業(含智慧農業) (New Agriculture, including Smart Agriculture)
(六) 航空及太空 (Aeronautical and Aerospace Technology)
(七) 災害防治 (Disaster Prevention)
五、計畫類型
本計畫型態屬國際合作鏈結法人類型,目標於發展創新技術並延伸至應用面及商品化層面,例如開發短期內可上市的產品或解決方案,抑或有科技基礎且具市場效益的方法與服務等。
(一) 國內所組成計畫團隊必須鏈結:(1)國內研究型法人(如國家實驗研究院或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及(2)國內相關產業界參與計畫,並有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填列於CM06主要研究人力表);國內企業提出配合款參與計畫者,優先考量。
(二) 捷方計畫團隊申請人以業界(公司)為主,並得以與聯合大學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詳捷方網頁申請說明)
六、本案通過之「擴充加值型國合研究計畫」為計畫主持人執行中原計畫之擴充加值,追加國際合作經費,可不受本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以2件為限。倘計畫主持人於 2026年已執行2件此類計畫(指計畫執行期限內與本次徵求案預定執行期間重疊達3個月以上)者,不得再提出本項計畫申請;若計畫於受理審查過程中,主持人另獲此類計畫達2件時,本會將不再核予此第3件。
七、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本會與TACR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八、臺捷雙方計畫主持人應於提申請案前充分溝通及討論計畫內容,雙方計畫名稱應相同且合作內容應經雙方同意。
九、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十、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7月02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十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十二、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