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實驗室空間申請

Q1. 如何申請教師實驗室空間?
A: 1.基本空間申請:

教師如有實驗室空間需求,可提出申請,新申請之基本空間以一間不超過16坪為原則(基本空間含教師研究及提供指導專題生與研究生之用途)。

2.增額空間申請:

當教師現有實驗室空間不足時,得依研究績效提出增額空間之申請。

Q2. 教師實驗室的申請表單及審查方式?
A: 1.基本空間申請:

請至電子表單系統填寫「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基本空間借用申請表」,依程序送審簽核。

2.增額空間申請:

請至電子表單系統填寫「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借用之研究績效表」,由研發處進行資料查核確認,再送交實驗室委員會審議。

3.路徑:

校務資訊系統(新)→公用系統→X02電子表單簽核系統→表單申請作業→選擇研究發展處研究發展組→點選「FM-10800-004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借用之研究績效表」/「FM-10800-008-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基本空間借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