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徵求11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大批)申請資訊:
一、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本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1月8月1日開始。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11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五、有關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111年度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名冊(空白表)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空白表)等相關文件,請至本部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
六、系統申請截止日期:111年1月3日(一)17:00前止(請注意系統申請截止時間~~儘早作業以免系統塞車)。
七、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下列資格的申請者,將應檢附文件於110年12月30日(四)下班前送至研發處(P404),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1.請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檢附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予研發處備查。
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九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2.請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欲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者,檢附學校獲准延長服務之聘書或出具正式文件影本1份予研發處,以利後續函覆科技部作業。
(二)老師申請計畫研究人力費-兼任助理時,請務必填「僱傭關係」,系統會自動加計保險費用。
(三)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