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徵求2023-2025年臺日(NIMS)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2年期)資訊: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計畫徵求申請須知詳如附件,相關資訊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主持人分別依本部及日本NIMS之規定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7月26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