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2年度「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第二期申請案資訊:
一、
(一)受理申請日期:112年9月1日(週五)起至10月2日(週一)止,以申請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會時間為憑。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彙整送出。
(二)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2年10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2年12月1日(週五)。
二、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等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但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為之,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二)本項補助鼓勵女性科研人員出席及對幼兒之照顧,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三)申請案經審查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
三、
本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請至本會科教國合處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四、本案聯絡人: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客服專線,電話:(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09月22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