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年臺菲(NSTC-DOST)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且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通過後將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原計畫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
(二)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合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申請計畫:
1.申請作業:
(1)第一階段:提交「研究構想書」
國科會補助臺方主持人可申請國外差旅費補助(Mobility Funds),有需求者須於「研究構想書」時依附件併同送出。
(2)第二階段:提交「完整計畫書」
2.計畫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為第1年,多年期類推;本項臺菲合作計畫雙方期限應相同,得為期1、2或3年)。
3.本專案計畫不受理申覆。
三、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助理:許樂加小姐,電話:2737-7959。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2月15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