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3年國際共同研究暨培訓型合作活動計畫~至113年03月01日前止

2024 年 1 月 2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113年國際共同研究暨培訓型合作活動計畫資訊:

 

一、本會為增進與東南亞、南亞、中東、大洋洲、中南美洲等區域發展中國家間之科技學術交流,支援並協助國內學、研界建立與各區域之合作網路及平臺,特徵求本計畫。執行團隊辦理培訓課程,除國內相關領域之學、研、官、產界報名參加外,應邀請來自至少7個國家之外國學員來台,並鼓勵邀請區域內國際組織共同參與,以促進區域間科技合作。

 

二、計畫執行:

  1. 執行期程預計自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2. 邀請之外國學員至少須含7個國家以上始得申請(大陸講員及學員不在邀請補助之列)。
  3. 主持人及其團隊應每季定期召開工作 (含檢討 )會議,檢討並彙整本年度各領域培訓課程之執行進度與內容成果,會議資料會後提報本會。
  1. 本計畫申請案無申覆機制。

 

三、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助理許樂加小姐:2737-795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3月01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五、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