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2026臺比(FNRS)雙邊合作人員交流2年期計畫~至113年04月23日前止

2024 年 1 月 31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2026臺比(FNRS)雙邊合作人員交流2年期計畫資訊:

 

一、旨揭計畫係為鼓勵臺灣與比利時雙方研究人員在各領域進行合作研究,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附件徵求須知。

 

二、計畫申請: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二)本計畫申請書須由臺、比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會及協議單位(FNRS)同時提出,雙邊合作案始獲成立。
※『雙方申請計畫名稱應相同』

(三)計畫補助:我方每件計畫補助經費以新臺幣240,000元/年為上限,以補助雙方為進行交流計畫直接相關之費用:

  1. 互訪差旅費(交通費+生活費+簽證保險費),由派遣方負擔其團隊國際機票及生活費(A Type)。
  2. 業務費,得至多含有新臺幣40,000元/年使用於研究直接相關之耗材、雜項費用(但不包含設備費、印製論文集、製作紀念品或工作人員服裝、研討會報名費、學會年費或入會費及委託試驗費等費用),新臺幣60,000元/年辦理會議直接相關費用等支出。

(四)獲得本項SRG之計畫補助案不列入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額度內;惟,臺方主持人在同一執行年度內僅能獲得本計畫一件計畫補助。

 

三、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755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4月23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