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台法(Inserm)2025年人員交流互訪計畫及雙邊研討會~至113年09月06日前止

2024 年 4 月 10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台法(Inserm)2025年人員交流互訪計畫及雙邊研討會資訊:

 

一、本會與法國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Inserm)簽署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1年期),補助人員交流互訪及辦理雙邊研討會。

合作領域:可包含但不限於:健康技術、醫療科技(如人工智慧醫療應用、精準與客製化醫療、醫材)、基因體學、癌症、健康老化、神經科學、精神健康、新興傳染病。

 

二、計畫補助類型:

(一)人員交流互訪計畫:短期訪問,以1年期計畫為限,每件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50,000元。

(二)雙邊研討會:每件補助上限為新臺幣420,000元。

  1. 主辦方:補助籌辦費用。
  2. 派遣方:補助國際差旅等費用。

三、計畫申請:

  1. 我方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計畫主持人須為Inserm轄下機構之研究人員。
  2. 臺法雙方合作研究人員須分別向國科會與Inserm提出計畫申請書,提出之計畫名稱須相同,始得成案。
  3. 計畫執行期限:114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莊惟鈞科員,電話:(02)2737-7559。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9月06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