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至113年08月23日前止

2024 年 4 月 18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資訊:

 

一、依本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旨揭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4年2月1日起,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比照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2. 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指學術界研究人員以其過去研發之成果及核心技術為主軸,對外提供協助與服務為目標之計畫,可由單一或多位研究人員組成,其項目應涵蓋核心技術之內容、該技術之應用性、未來可能參與共同組成會員形式之聯盟會員及該聯盟運作計畫等。
  3. 聯盟會員:指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獨資或合夥事業、公司或財團法人。

(二)計畫注意事項:

  1. 每一期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至多補助二期,計畫補助採分年核定多年期。
  2. 聯盟必須設置專任人員(非研究生助理),並建立合宜之商業運作模式。
  3. 聯盟會費宜根據不同產業特性及提供之服務內容,訂定會費分級制度,以差異化作法提供各級會員相對應技術服務,增加廠商加入之誘因。

(三) 計畫經費:

計畫申請金額以每年新臺幣300萬元為限(包含博士後人事費),不核給研究主持費,本會補助經費項目包含聯盟運作所需要之相關人事、行政費用及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所需之設備,例如:架設網站之伺服器和週邊設備,不補助研究性質之設備)。

(四)各期執行重點如下:

  1. 第一期:營運收入須達自主營運,並配合政府重點領域徵案(淨零碳排、資安及精準健康等三大主題尤佳)。
  2. 第二期:發展國際化(招募國際會員、國際推廣、國際合作等)或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促進地方發展(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等)。

 

三、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會網站,申請手冊請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本會首頁/產學及園區業務處/產學合作/產學小聯盟/114年計畫徵求資料。

 

四、本案聯絡人

產學小聯盟計畫辦公室:

林淑惠小姐 02-23650018 ext. 19,cass@learnmore.com.tw

蔡漢揚先生 02-23650018 ext. 20,hank@learnmore.com.tw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8月23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