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113年度本校教師研究績優彈薪(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開始申請~至113/08/21(三)下午5:00止 – 研究發展組

【第2次公告】113年度本校教師研究績優彈薪(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開始申請~至113/08/21(三)下午5:00止

2024 年 8 月 12 日 研發處黃芳慈

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學教師研究績優彈薪(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自即日起113821()下午5:00止受理,逾時不候

 

一、配合國科會通知,調整此項獎勵作業程序,改由國科會核定總額後,由各校審議補助名單,並於繳交績效報告時,供以考評。

二、相關規定: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及本校教師研究績優彈薪作業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

1.本校專任教師

(1) 112學年度曾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含研究性質、產學合作及國際合作類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且符合國科會計畫主持人資格。

(2) 如為112年8月1日以後聘任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

2.最近5年內具研究績效者,但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及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經費支應彈性薪資人員,副教授職級以下不在此限。

(二)獎勵補助期間:11381~114731日止

三、申請作業:

(一)欲申請教師,請於113821()下午5:00『教師研究績優彈薪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文件各1份』繳交至研發處(P404),以利後續召開審查會議,逾時不候。

(二)依本校獎勵要點,受補助者應依獎勵級距達成相對績效基本標準,如未達績效基準者,下次將調降獎勵級距一級。

→曾獲補助教師,已於獲補助次年5月繳交績效報告,若當時未達相對績效,可於校內截止日前,將5月至7月相關績效證明繳交至研發處,以利評估是否達標。

(三)研究年資的採計方法:

(1)自符合國科會計畫主持人資格日起計算;不符合資格的年資請扣除【計算至113.07.31止】。

(2)請對照「填寫說明」四、不同研究年資之「指標上限滿分」填寫。

 

 

研發處敬啟

承辦人: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