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台斯(SRDA)2025年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至113年11月25日前止

2024 年 9 月 24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台斯(SRDA)2025年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資訊:

 

一、依駐斯洛伐克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所簽署「臺斯科學及技術協定」辦理。

合作領域:

(一) 人工智慧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二) 森林生態學 (Forest Ecology)

(三) 生物物理學 (Biophysics)

(四) 微電子學 (Microelectronics)

(五) 漢學 (Sinology)

(六) 文化學 (Culturology)

 

二、申請說明:

(一)臺方主持人資格: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合計畫、)

(二)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三)本計畫須由臺灣及斯洛伐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並分別撰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會及斯洛伐克研究發展署(SRDA),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四)本案不受理申覆。

 

三、計畫說明:

(一)三年期計畫,執行期程自2025/07/01~2028/06/30。

(二)補助經費以每年不超過新臺幣1,330千元為原則。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潘琮仁先生,電話:(02)2737-755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11月25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