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114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研發處王繹溱

*本公告之計畫書格式為預擬草案,正式內容以教育部公告為主,待教育部正式來函將再次公告。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資訊請參閱專案辦公室網站:

https://tpr.moe.edu.tw/news

【計畫徵件流程】

【計畫申請時間】113年11月21日至113年12月09日23:59止

113.11.01(五)起 帳號申請-首次者註冊帳號、原有者設定新帳號

113.11.21(四)~113.12.09(一) 完成計畫內容比對並至教學實踐計畫系統上傳計畫

113年12月09日23:59止 校內申請截止/校內審查

113.12.13(五)計畫修正(至113.12.17 中午12:00止,逾時不候)

113.07  教育部公告通過名單

系統登入: https://tpr.moe.edu.tw/login

 

【申請資格】

現任專任人員、專案教學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獲具本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二)獲具本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三)獲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建議邀請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之教師作為共同主持人)

 

【計畫申請資訊】

*申請學門(每人至多申請1個計畫)

10學門 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

護、生技農科、民生

3專案 大學社會責任、 技術實作、情緒健康與福祉(114年計畫新增)

* USR專案可申請2年期計畫

*計畫書頁數一年期至多25頁;專案多年期至多40頁(不含封面,含參考文獻及附件;超出部分將不予審查。)

*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 (至少一門)

 

【研究倫理審查文件】

研究倫理審文件上傳時間於計畫執行前(114/8/1),其他通過案件則應在計畫執行前(114/8/1)將知情同意書上傳至計畫申請系統,始得進行請款作業。

因應送審作業,請計畫主持人提早準備相關文件。

 

【計畫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以新臺幣50萬元為限)

請依照「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編列研究經費。

 

人事費

*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為上限。

*計畫主持人費:(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

編列一名計畫主持人最高12,000元/月。

*行政助理(不得聘用專任助理)

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 5,000元/月,可另編列相關勞健保費用。

業務費

*編列以辦理教學實踐研究所需相關費用為原則,業務費經費編列限制如下圖:

*詳請參酌「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所列業務費項目。

設備費

設備費編列並無規範,惟屬於學校整體資源建請考量是否可由學校統一購置教學設備,建議以學校高教深耕補助款進行購買較為適當。

計畫審查時,將審查計畫經費編列之合理性,請申請者自行斟酌編列。

 

*其他經費編列及核銷事宜,請參考本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站QA。

 

【計畫內容比對】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13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3237號函說明,請本校爾後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應先針對是否符合學術倫理規範審核後再報部。

因此,凡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者應先進行計畫內容比對。

比對規範由各院制定,請依各院公告標準及期限填寫學術倫理切結書,連同比對資料送交給各院助理!

由各院彙整名單及切結書掃描檔給研發處備查。

目前本校的論文比對軟體包括: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iThenticate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華藝Symskan文獻相似度檢測服務。

 

【相關資訊、文件】

一、教學實踐計畫相關資訊:

  1.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2.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系統操作手冊
  3. 常見問題手冊
  4.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二、教學實踐計畫相關文件:

  1. 附件一-弘光科技大學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學術倫理切結書
  2. 附件1-113年計畫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供參)
  3. 附件2-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4. 附件3-1~3-4【114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會簡報】

 

研發處業務承辦人:王繹溱(校內分機2201),e-mail: yic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