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2027年臺日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至114年05月20日前止

2025 年 3 月 22 日 研發處盧詩涵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2027年臺日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依本會與以色列科技部簽署科技合作協定辦理。

合作領域:

(一) Next Generation Compound semiconductors

(二) AI or Computer Science including Collaboration with Social Science

(三) Precision Medicine and Healthcare(Regenerative Medicine and Smart Medicine included)

 

二、計畫申請說明: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 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為期2年,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三) 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本會與 RIKEN 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三、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5月20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