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宗旨
本計畫由商業服務業者及大專校院聯合資服業者三方協作共同提案,並以商業服務業者為主要提案者,且計畫場域應位於嘉義、臺南、高雄或屏東地區(詳申請須知)。
二、申請資格
計畫主持人須於技專校院或私立大學校院內任職(共同主持人不受此限),須聯合2系所以上(或跨校系)不同領域組成研究團隊共同參與,應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或研發所需專門技術之教師,且於計畫書具體規劃所負責項目如何鏈結大南方在地場域之內容。
三、計畫申請
(一) 計畫期程:第一年: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第二年: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6年11月10日。
(二) 計畫經費:學界申請經費以500萬元/年為補助上限。
四、注意事項
(一) 計畫核定及簽約撥款:審查通過後,學界計畫由本會核定、簽約及撥款。
(二) 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計畫件數管制。
五、聯絡人
吳清源副研究員、聯絡電話:02-2737-7280、電子郵件:cywu@nstc.gov.tw
六、系統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5月12日下午5時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