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6年度「奈米科技創新應用計畫」構想書資訊:
一、計畫宗旨
為提升國內奈米科技的研發能量,鼓勵創新應用研究,滿足國內奈米產業的需求及增
進產業的競爭力,引進創新的活水,培育領導的人才,以因應未來臺灣社會環境的演變及
產業發展的轉型等種種挑戰,提供以基礎科學研究為基石之解方。本年度徵求計畫構想書,
區分為「前瞻奈米」及「創新應用」二類計畫,計畫執行期程自116年8月1日開始。
二、本年度徵求「創新應用計畫」與「前瞻奈米計畫」共二類,限擇一類申請且以1件為限。
三、構想書經審查獲推薦者,將通知計畫主持人提送具體計畫書。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計自116年8月1日開始,以本會實際核定通過日期為準。
四、計畫主持人請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構想書計畫類別)奈米科技創新應用計畫構想書」線上申請方式作業,線上繳交送出即可,無須經由申請機構線上送出,亦無須造冊送本會。徵求公告與其附件可至本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及本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網頁(https://www.nstc.gov.tw/nat/ch)之公告事項下載。
五、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 (02)2737-7590、7591、7592。
六、聯絡人
王心頎小姐,電話:02-2737-7522,Email: soa145@nstc.gov.tw。
徐文章研究員,電話:02-2737-7522,Email: wenchsu@nstc.gov.tw。
七、線上申請截止日:115年9月30日(含當日)前線上送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九、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