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8-2033年度臺荷(NSTC -NWO)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能源轉型」研究計畫(5年期)資訊:
一、我方研究聚焦於高能耗產業(如半導體與 AI)擴張與土地、天然資源有限的雙重限制下,如何透過政策與系統整合突破智慧低碳能源轉型的結構性困境;核心任務在於針對綠氫(氨)等新興低碳能源與資源循環技術整合 AI、IoT、數位孿生等科技,以達成智慧化低碳轉型並利用進行「技術經濟分析」與操作性個案研究,並超越純技術思維,深入探討法規演變、安全監管與公私協力的體制治理架構;最終落實政府、產業界、學術界與地方社群的「四螺旋跨界共創」,化解大眾安全疑慮並提升社會接受度,以建立具備社會根基的永續轉型生態系統。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期自2028年3月1日至2033年2月28日止,為期5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四、計畫補助:我方每件計畫補助經費以新臺幣3佰萬元/年為上限,最多5年
五、依據2019年8月駐荷蘭台北代表處(TRON)與荷蘭在台辦事處(NLOT)簽署之「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辦理。
六、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及鄭琇妤小姐,電話:(02)2737-7695/7959。
(二)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七、校內申請截止日:116年02月25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九、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