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 | 如何申請教師實驗室空間? |
| A: | 1.基本空間申請:
教師如有實驗室空間需求,可提出申請,新申請之基本空間以一間不超過16坪為原則(基本空間含教師研究及提供指導專題生與研究生之用途)。 2.增額空間申請: 當教師現有實驗室空間不足時,得依研究績效提出增額空間之申請。 |
| Q2. | 教師實驗室的申請表單及審查方式? |
| A: | 1.基本空間申請:
請至電子表單系統填寫「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基本空間借用申請表」,依程序送審簽核。 2.增額空間申請: 請至電子表單系統填寫「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借用之研究績效表」,由研發處進行資料查核確認,再送交實驗室委員會審議。 3.路徑: 校務資訊系統(新)→公用系統→X02電子表單簽核系統→表單申請作業→選擇研究發展處研究發展組→點選「FM-10800-004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借用之研究績效表」/「FM-10800-008-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實驗室基本空間借用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