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與斯洛伐克研究發展署(SRDA)共同徵求2027-2028年臺斯(NSTC-SRDA)雙邊合作研究人員互訪交流PPP計畫資訊:
一、計畫原則及宗旨
為培養國內年輕研究人員國際合作經驗,累積國際學術人脈及增進國際移動力,本會依據臺斯科學及技術協定,與斯洛伐克研究發展署(SRDA)合作推動雙邊合作研究人員互訪交流PPP計畫(Project-Based Personnel Exchange Program, 以下簡稱PPP計畫),以促進雙邊研究人員研擬合作研究計畫,深化科技合作。
臺斯雙方計畫主持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分別向本會及斯方(SRDA)提出申請,僅單方提出申請,合作案不成立。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
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計畫參與人員得為共同主持人、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生。
斯方計畫主持人依SRDA相關規定辦理。
三、計畫執行期程
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7年7月1日開始,為期2年,我方以雙邊人員交流計畫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補助項目
1.本會補助臺方人員赴斯洛伐克交流所需交通費、生活費及保險費,每案每年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4萬元為原則
2.本會不補助研究計畫支出,如人事費、材料費、電腦使用費等。
3.斯方人員來臺費用由SRDA負擔,斯方計畫主持人依SRDA規定辦理。
五、聯絡人
1.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陳怡潔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682,Email: yijiechen@nstc.gov.tw。
2.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11月24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