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臺灣特色物種之長期研究與生態永續發展計畫」構想書資訊:
主旨:115年度「臺灣特色物種之長期研究與生態永續發展計畫」,自即日起接受構想書申請,請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依徵求公告規定完成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目的:臺灣具有豐富且獨特的生物多樣性,其中有許多是臺灣特有的生物,這些生物和其所在的生態系所提供的生態系服務是臺灣環境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石,惟部分特色物種及其生態系仍存在重要科學知識缺口,有必要推動具有臺灣特色、重要科學價值及長期研究必要性之研究主題並透過計畫推動帶動公眾參與,促進科學傳播,提供臺灣生物多樣性保育與生態永續發展之科學依據。
二、執行期間
計畫申請書以申請1年為原則,執行期限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預計自民國116年2月1日開始執行)。
三、推動領域、主題及計畫撰寫重點
(一) 推動領域:須為臺灣特色物種之長期研究與生態永續發展相關研究領域。
(二) 研究主題:須為臺灣特色物種之長期研究與生態永續發展相關研究,並排除一次性或短期調查、計畫高度重複或單純或因保育等級高或社會知名度高而提名者。
(三) 計畫撰寫至少須包含下列事項:
四、注意事項
旨揭申請及審查採「構想書」及「計畫書」兩階段辦理,徵求注意事項及規定,請參閱本會計畫徵求網頁之公告訊息,檢附徵求公告1份。
五、申請人應於115年11 月16 日前完成構想書線上上傳並確認送出構想書(免備函)。
六、本計畫無申覆機制。
七、聯絡窗口
1.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生科處周玲勤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546。
2.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 0800-212-058 ,(02)2737-7590、7591、7592。
八、系統申請截止日:115年11月16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九、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十、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