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7-2028年度「臺印(NSTC-ICSS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產學合作計畫及代辦案 。
二、 合作領域:
(一) 經濟學/商學/管理學/企業管理(Economics / Commerce / Management /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二) 社會學與社會人類學/社會工作/人口學/性別研究(Sociology and Social Anthropology / Social Work / Demography / Gender Studies)
(三) 政治學/國際關係/地理學/公共行政(Political Science /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Geography / Public Administration)
(四) 心理學/教育學/犯罪學/法學(Psychology / Education /Criminology/Law)
(五) 語言學(含文學)(Linguistics (literature also included))
(六) 文化研究(含藝術)(Cultural Studies (Arts also included))
(七) 區域研究(Area Studies)
(八) 歷史學(History)
(九) 佛學研究(Buddhist Studies)
(十) 哲學(Philosophy)
(十一)人工智慧(含其他科技)與社會(AI (including other technologies) and Society)
三、計畫執行期間:
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為期2年, 與印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申請方式:
(一)每件計畫須由臺灣及印度各1位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我方計畫主持人研提申請案以1件為限 。
五、注意事項: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本會與印方(DST)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六、本案聯絡人
(一)申請須知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承辦人孫小于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電郵: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七、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07月27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九、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