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計畫助理

 

Q1. 何時可申請政府機關計畫助理聘用?
A:
  1. 校務系統的計畫狀態為執行中,並聘用期間為計畫執行期間。
  2. 請於起聘日前六日內(含例假日)完成聘用程序。
  3. 聘任請依「弘光科技大學計畫任用人員及工讀生聘用要點」辦理。
Q2. 政府機關計畫助理如何申請出差?
A:
  1. 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計畫聘用研究助理人員出差申請單」。
  2. 表單下載路徑:弘光首頁→行政單位→研發處研究發展組→單位列管文件→表單下載→FM-10820-014
Q3. 政府機關計畫助理離職須辦理什麼手續?
A:
  1. 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離職申請單」。
  2. 表單下載路徑:弘光首頁→行政單位→研發處研究發展組→單位列管文件→表單下載→FM-10820-021
  3. 研發處將協助開立服務證明。
Q4. 政府機關計畫助理若需服務證明須辦理什麼手續?
 
  1. 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服務證明申請單」。
  2. 表單下載路徑:弘光首頁→行政單位→研發處研究發展組→單位列管文件→表單下載→FM-10820-020
  3. 研發處將協助開立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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